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危險廢物排除管理清單(2026年版)》。內容如下: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按照《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國辦函〔2021〕47號)有關要求,完善危險廢物鑒別制度,推進分級分類管理,我部修訂了《危險廢物排除管理清單(2026年版)》(見附件),現予公布。
符合本清單要求的固體廢物不屬于危險廢物。本清單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動態調整。
本清單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危險廢物排除管理清單(2021年版)》(生態環境部公告2021年第66號)同時廢止。
附件:危險廢物排除管理清單(2026年版)免責聲明:本網轉載自其它媒體的文章及圖片,目的在于弘揚石油化工精神,宣傳國家石油化工政策,展示國家石油化工產業形象,傳遞更多石油化工信息,推廣石油化工企業品牌和產品,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在此我們謹向原作者和原媒體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認為本站文章及圖片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第一時間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