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經營者向上述實體出口兩用物項,不得申請通用許可或者以登記填報信息方式獲得出口憑證;申請單項許可時,應當提交對列入關注名單實體的風險評估報告,并提供不將兩用物項用于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用途的書面承諾。許可審查期限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商務部將對關注名單中實體的兩用物項出口實施更嚴格的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審查,涉日本軍事用戶、軍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的其他最終用戶用途出口不予批準。
列入關注名單的實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履行配合核查義務的,可申請移出關注名單。商務部核實后,可以將其移出關注名單。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附件:關注名單(2026年2月24日)
商務部
2026年2月24日
附件
關注名單
(2026年2月24日)
1. 斯巴魯株式會社(SUBARU Corporation)
2. 富士航空航天技術株式會社(FUJI Aerospace Technology Co., Ltd.)
3. 引能仕株式會社(ENEOS Corporation)
4. 運輸機工業株式會社(Yusoki Co., Ltd.)
5. 伊藤忠航空株式會社(ITOCHU Aviation Co., Ltd.)
6. 儷達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Leda Group Holdings Co., Ltd.)
7. 東京科學大學(Institute of Science Tokyo)
8. 三菱材料株式會社(Mitsubishi Materials Corporation)
9. ASPP株式會社(ASPP Co., Ltd.)
10. 八洲電機株式會社(Yashima Denki Co., Ltd.)
11. 住友重機械工業株式會社(Sumitomo Heavy Industries, Ltd.)
12. TDK株式會社(TDK Corporation)
13. 三井物產航空航天株式會社(Mitsui Bussan Aerospace Co., Ltd.)
14. 日野汽車株式會社(Hino Motors, Ltd.)
15. 東金株式會社(Tokin Corporation)
16. 日新電機株式會社(Nissin Electric Co., Ltd.)
17. 三泰克托株式會社(Sun Tectro Co., Ltd.)
18. 日東電工株式會社(Nitto Denko Corporation)
19. 日油株式會社(NOF Corporation)
20. 半井試劑株式會社(Nacalai Tesque,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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