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一輪煤炭開發的的熱潮正在新疆廣袤的大地上如火如荼地進行。近年來,30多家大企業大集團的40多個重大投資項目相繼奠基開工,投資總額超過1000億元。截至2009年底,進駐新疆開發礦產資源的大企業大集團已近200家,投資額達數千億元。隨著眾多大企業大集團的進駐投資,目前新疆準東、伊犁等4大煤田、13個重點礦區和11個一般礦區的總體規劃和開發建設工作已全面展開,從而進入開發提速階段。
盡管熱潮涌動,但仍有業內人士對這塊日漸成為我國能源戰略的重心之地,其未來可持續發展的路途,提出了一系列“冷”思考。
探明儲量不及預測量的10%
近年來,在《礦產資源法》規定的“探采結合”模式的主導下,新疆煤炭資源勘探開發的成果不斷顯現。不容回避的是,盡管新疆煤炭的理論預測儲量巨大,但勘探程度仍然很低,探明儲量少。新疆煤炭預測儲量2.19萬億噸,占全國預測總量的40%,位居全國首位,但多數礦種探明儲量甚至不到預測儲量的10%。
對此,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楊春學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勘探權與優先開發權的結合,已經使新疆在探明儲藏量和引入大型企業方面獲得了巨大的成功。要使這些已有的勘探成就成為促進新疆進入良性發展的軌道,還需要進一步深化這方面的體制改革。楊春學認為,目前,在這方面存在的最突出問題是“圈而不開”。
2008年7月,楊春學所在的專家調研組一行數十人,在新疆自治區政府的邀請下,前往新疆考察當地的經濟和社會建設情況,他所考察的重點領域就是新疆煤炭工業的可持續發展問題。據介紹,進入新疆的大企業幾乎都是以“煤化工”作為獲得資源開發權的最重要理由。但通過實地調研讓他發現,只是原煤的開采和外運,所有的煤化工項目沒有實質性的上馬跡象,幾乎都處于所謂的“論證階段”,沒有實質性的啟動項目。唯一的例外是神東天隆公司。其他人的調研結果也大致如此。煤化工項目的投資大,技術復雜、建設周期較長,需要細致的工作。問題的關鍵是,某些企業有“以煤化工項目之名,行圈占煤資源之實”的嫌疑。
“圈而不開”拷問探采制度
已圈占大量煤炭資源的大企業集團“圈而不開”的行為,讓新疆煤電煤化工基地的籌建者們頭疼不已。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當地縣政府負責人說:“這幾年,大企業大集團來得很多,質量好、容易開采的資源,基本上被他們‘瓜分’完畢。現在的問題在于,一些企業不認真履行當初與自治區簽訂的協議,‘圈而不開’或者‘圈而緩開’,拖拖拉拉。后來真正想參與煤炭資源開發的企業,反而沒有資源了。我們還不能取消他們的勘探開發權嗎。因為進疆大企業大集團的級別很高,縣、州政府根本不被他們放在眼里。再說,這些都是自治區請來的‘財神’,基層根本得罪不起。”
如何應對這種“圈而不開”的現象,是一個復雜的問題。楊春學通過調研后認為,從勘探權與優先開發權制度方面來說,政府應當允許“挑選失敗”錯誤的發生,同時又有糾正這類失誤的制度機制。這是人的不完備知識形態在政策形成過程中的自然表現,沒有必要諱莫如深。
在他當時給新疆自治區提交的調研報告中提出,糾錯機制中最重要的環節是:在“探采結合”模式的制度設計上,必須有預設的終止條款。也就是說,為了保證煤炭資源不被“圈而不開”者長期占據,一個較好的做法就是根據預設條件及時將其剔除。為此,對每一個勘探權與優先開發權項目,政府不但事先要有識別項目成功或失敗的明確標準,同時還要具有經過一段合理的時間后撤回開發權的自動終止條款。
發展煤化工的產業選擇是否合理?
楊春學進一步指出,進疆企業獲得煤炭開采權的最重要理由是煤電和煤化工。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除了煤電項目獲得了一些實質性的進展之外,煤化工項目的進展微乎其微,“圈而不開”的現象也主要出現在煤化工領域。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確實也有一些客觀的市場和技術因素。
煤化工項目都是投資較大的項目,只有大企業才有這種實力。但是,要使這些良好的企業基礎轉化成為具有競爭力的經濟發展實力,還要做更細致的工作。“這其中最為重要的問題是,煤化工產品種類繁多,如何選擇有競爭力的產品進行產業化。”楊春學表示。
他認為,究竟選取哪條產業鏈,選擇哪種產品,屬于企業決策的范圍。但是,政府管理部門也應對此有所了解,才能判斷企業用于“圈占煤田”的名義投資項目是否可行,促進和引導企業的項目選擇走向合理化。







